● | 匯款銀行:中華郵政 |
● | 銀行分行:新莊西盛郵局 |
● | 代 號:700 |
● | 戶 名:陳德成 |
● | 帳 號:24414840071890 |
● | 訂房確認後,請於3日內預付訂金:二人房$1000、四人房$1500,逾期恕不保留客房,不便處請見諒。 |
● | 匯款完成後,煩請來電告知:住宿人姓名、電話、住宿日期、人數、帳號末5碼,以便為您查詢款項,謝謝您。 |
● | 過年期間採全額付款,謝謝您。 |
● | 如要延期或取消訂房,請於七天前告知,包棟請於二星期告知,將保留訂金六個月,可順延一次。 |
● | 因颱風取消訂房,限住房當日發佈颱風警報,將退還所有訂金。 |
● | 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15:00以後。 |
● | 退房時間:隔日上午11:00以前。 |
● | 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 |
● | 為了安全與健康,室內全面禁止吸菸。 |
● | 為維護住宿環境,請勿攜帶寵物。 |
● | 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每位遊客保持輕聲細語,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。 |
● | 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 |
● | 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房型人數進住,如需加人,請事先告知。 |
● | 延期住宿:請於住宿前一週告知,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 |
● | 如遇天災 (颱風、地震) 經宜蘭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將可延期住宿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 |
※ | 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 |
a. | 入住日三天前(不含)取消訂房扣手續費$100。 |
b. | 入住三天內取消訂房扣訂金80%。 |
c. | 入住日當天取消不退訂金。 |
d. | 延期不扣訂金。 |
※ | 取消訂房:凡於住房當日未辦理入住者,視同取消訂房。 |
※ | 住宿當日,如遇天災(颱風、地震),經當地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判定準則,可退還全額訂金或保留訂金。 |